阿婆在旁边哎哟哟了一声,“殿下呀,这事儿怪老身,本要领着小公子去逛逛誉王府的,老身给忙忘喽。”
“没事儿,您也累了,回去歇着吧,天冷,炭火别用太省。”待宋阿婆离开,傅珩又拍拍顾诀的脑袋,语气里多了歉意,“是我考虑不周,失了地主之谊,等你病好,我带你去府外逛逛。”
顾诀眨了眨眼睛,把脸缩进被子里,闷着气不出声。
从小到大,他早就习惯对别人的言行听之任之,匪帮里的人也未曾把他当过什么小孩子,他们把他当随手使唤的小畜生。自然不会觉得他有什么委屈。当他坐在地牢里自顾自收拾伤口的时候,看着一堆染血的白布条,被半截烛火映得斑斑驳驳,他甚至根本不知道那种情绪叫作委屈。
傅珩叹了口气,把被子给他掖好,“继续睡吧,要不要我给你唱个小曲儿哄哄?”
顾诀白他一眼,“不要,你快走。”
“哦哟呵,年纪不大,脾气不小。”傅珩起身拍拍衣服,顺手灭了蜡烛,帮他放下帘帐。
走出两步,又听床上的人闷闷出声,“傅珩。”
傅珩回头笑了一下,手摸着下巴,“天下敢直呼本王名讳的人可没有几个,你这小崽子真是胆大包天。”
“那我该叫你什么?”
“人前叫王爷,私底下随便。”
“好,傅珩。”
“嗯?”
“我,没有吃那个。我怕我娘饿死……”事实上,才切割下第一刀,他就跪在雪地里吐得不能自已,肝胆都几乎要呕出。如今一回想,依然觉得反胃。
“我知道,”傅珩背对着窗子里洒进来的月光,顾诀隐约看清他面具上的银纹,“我早就知道了。”
当时顾诀看向那死尸的眼神,充满冰冷的厌恶。更何况那幅发青的面色,一看就是多日未有进食。想来这小孩,原本也是怕的。
毕竟才不过十五岁。
顾诀听见锁扣开合的声音,刻意放轻的脚步声渐渐熄灭在院落里。他想像门外落满繁星的身影,天地仿佛顷刻间归于沉寂,却又像有什么灼烫的东西,在肋骨处猝然烧起,不动声色地,替代了他封冻已久的心跳。
后来顾诀才明白,在他短暂而无趣的一生中,最最不该的,就是食髓知味。
第03章 像他小时候
毕竟是野地里爬摸滚打的狼崽子,发了几个时辰的热就好得差不多了。又在府里休息了一日,早上傅珩出门前还特地吩咐人给他收拾收拾行头,说晚上要带他逛夜市。
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顾诀心里还是难免泛起小小的期待。
他很小的时候也去过民间的街市,是他娘领他去的。那时他娘还没染上疯病,穿着素净的白布裙,长发齐齐地拢在身后,永远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。白日里遭了山匪的罪,晚上还要出来给他们购置货品。可是那也是他唯一一次进市集,小顾诀看着琳琅满目的灯火,雀跃得不能自已,却不明白娘为什么要把她和自己处处裹得那么严实,虽是夏末秋初,也捂出他一身汗。
也就是那次回去没多久,他娘就病倒了。山匪们原本要把她扔下山崖,是他又哭又跪地求到嗓子生生咳出血来,那个叫杜竭的匪帮首领才肯答应留她一命,把她关进了地牢,不闻不问不给衣食,只有顾诀管她的死活。